肇庆学院2023年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肇庆学院2023年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肇庆学院学术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肇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共召开全体委员会议15次,理工学部委员会议1次,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有力推动我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党委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学术委员会的领导,规范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学术工作规章制度,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及《肇庆学院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肇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

二、服务学校发展战略,开展学术审议及咨询工作

校学术委员会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需要,开展学术事务的审议工作共19项。推荐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第七批“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肇庆学院申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审议2023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2023年度广东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专项)、2023年肇庆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202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肇庆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2022年度个人科研立项奖、科研成果奖、2022年度肇庆学院“科研十佳”、职称申报成果认定问题、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突出贡献人才拟认定人选、省级人才计划拟推荐人选;评议自设科研机构纳入清理/整顿、自设科研机构保留建设事项等。

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推荐,2023年我校获批国家级课题6(首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项目1项),市厅级及以上课题106。新增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肇庆学院西江流域中外文化交流研究中心)、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2个(肇庆学院区域国别研究中心、肇庆学院粤西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个(西江流域杂交水稻种质资源创新和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1个(肇庆学院区域国别研究中心)。新增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1个(西江流域乡村地理与乡村振兴创新团队)。评选出肇庆学院2022年度科研十佳教师10名、肇庆学院2022年度优秀个人成果奖46名、个人立项奖20名;对12部优秀著作进行重点资助;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5项: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创新奖二等奖4项

校学术委员会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对《肇庆学院科研工作量量化计算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肇庆学院重要学术期刊目录(送审稿)》《肇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2023年预算草案中教学、科研经费安排》等文件提咨询意见,有效激发学校科学研究发展活力。

三、成立肇庆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涉及人、动物实验和存在科技伦理风险挑战的研究活动的伦理审查工作,强化科技伦理风险防控,学校成立了肇庆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是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对《肇庆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章程(试行)》《肇庆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进行审议,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产生了第一届肇庆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名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校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肇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23年修订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一是严格把握学术标准,审议或推荐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科研项目、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等,对学校制订的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以及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等提咨询意见全面推进学校的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力争为实现学校“11755”计划改大申博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研支撑。二是加强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建设,开展相关宣传与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科技伦理委员会的思想引领和学术监督作用,引导广大师生恪守学术道德,端正学术风气,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肇庆学院学术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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