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肇庆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校,创建于1970年,位于粤港澳大湾区节点城市——肇庆市(距广州90公里)。肇庆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学校坐落其中,与星湖山水相互呼应,尽显优美秀丽,堪称读书治学佳境。学校有主校区和星湖校区两个校园,总占地面积1200多亩,202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艺术硕士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学校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214人,其中高级职称573人、具有博士学位439人,形成了一支以“国家级、省部级”称号人才为代表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学校拥有省级各类重点学科11个,省部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省级科研教学平台28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服务平台等产学研平台基地55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600多个,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3亿元。
学校秉承“厚德、明智、博学、力行”的校训,遵循“做强新工科、做优新师范、做特新艺术、提升新文科、发展新农科”的建设思路,电子信息类专业依托高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联合知名企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专注于“材料-器件-系统”一链式研究方向,紧密对接大湾区行业内高层次人才需求;师范类专业通过多年改革与实践探索,逐渐形成了教师教育“肇庆模式”,产生了积极广泛的示范效应;艺术类专业依托省重点学科和平台,凝练了“砚文化”“广府文化”研究特色,采用“2+1”导师组模式培养艺术设计骨干人才。新时代,肇庆学院正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我校拟在0451教育、0854电子信息、1351艺术3个专业学位的不同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各专业(方向)拟招生计划详见《肇庆学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统一下达为准。
肇庆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同等学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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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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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教育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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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
8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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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1 教育管理 |
8 |
12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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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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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
10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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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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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12(含退役士兵计划2人)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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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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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
10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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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4)电子信息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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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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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400 电子信息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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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电子信息器件与系统(电子信息功能陶瓷材料与器件) |
6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④805 电子技术基础(含数字与模拟电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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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电子信息器件与系统(敏感元件与传感器) |
8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④806 信号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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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电子信息器件与系统(智能控制系统与应用) |
18(含退役士兵计划2人)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④807 自动控制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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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艺术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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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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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8 艺术设计 |
31(含退役士兵计划1人)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
①构成设计 |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条;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2023年教育(0451)的学科教学(语文)、电子信息(0854)、艺术(1351)专业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区)级的报考点。具体以本省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中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两项缺一不可。
(三)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上午: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共三门;专业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具体专业的初试科目请参阅《肇庆学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六、复试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要求,并在学校网站公布,具体说明如下:
(一)各招生院系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
(四)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另外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肇庆学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曾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视同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八)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学院进行严格审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校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官网相关信息。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排名,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原则及具体要求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九、公费定向教育硕士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我校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领域,并在备注里填写“公费定向”字样。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制、学费、住宿费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习方式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年) |
教育硕士 0451 |
全日制 |
3 |
8000元 |
非全日制 |
3 |
12000元 |
|
电子信息硕士 0854 |
全日制 |
3 |
10000元 |
艺术硕士 1351 |
全日制 |
3 |
20000元 |
注: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住宿费1250-16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二)奖助体系
我校在校研究生学制内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含优秀生源)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津贴等,主要包括:
奖助项目名称 |
奖助金额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年 |
学业奖学金 |
3000-10000元/年 |
学校其他奖学金 |
6000-20000元/年 |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
最高5000元/项 |
优秀研究生奖励系列 |
500-2000元/项 |
研究生学术交流补助(含出入境) |
最高20000元/项/人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年 |
临时困难补助金 |
2000元/次 |
研究生“三助一辅”酬金 |
最高1000元/月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相关政策办理执行 |
注:具体标准按学校文件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我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按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参考书目执行。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三、研究生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肇庆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肇庆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526061
联系电话:0758-2716959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请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zqu.edu.cn)相关通知。
(三)肇庆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58-2716326
电子邮箱:jjjc@zqu.edu.cn
若上级部门对2023年招生政策有新调整或规定,以新政策为准。